无锡洛社运河文化园(二期)B区临时用电工程箱变迁移施工采购
江苏
-无锡市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该项目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启动区(大运河绿色低碳科创产业园)无锡洛社运河文化园(二期)B区临时用电工程箱变迁移施工进行招标,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该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启动区(大运河绿色低碳科创产业园)无锡洛社运河文化园(二期)B区临时用电工程箱变迁移施工的线路踏勘,电力规划及其报审报批;线路架设、设备供货及安装、接火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供电至变压器端)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事项;供电系统的验收及施工现场的恢复(满足甲方现场用电需求)等实施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2.3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箱变迁改施工的线路踏勘,电力规划及其报审报批;线路架设、设备供货及安装、接火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供电至变压器端)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事项;供电系统的验收等。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和甲方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年9月30日,总日历天数为30天。除非甲方同意,竣工日期不得调整。乙方须保证相关施工工期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不得影响后期施工。具体以合同为准 。
2.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确保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独立法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项,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2项,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响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级专业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2项。
3.6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7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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