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充电桩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辽宁
-盘锦市
询价采购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RQXYGG202408230058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408230045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充电桩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响应单位不得存在的情形”对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2. 响应性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等要求,对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 低于成本评审:发现响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提供证明或说明资料) 4. 单价遗漏 (本项仅适用于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1.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响应单位没有报价(单价遗漏)的,视为响应单位向采购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成交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采购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2.当响应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暂列金额等遗漏时,则属不符合要求,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响应单位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填写,否则视为对询价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不平衡报价 (本项仅适用于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 不平衡报价 (本项仅适用于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 1.当响应单位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高于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当响应单位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高于控制价相应价格30%时,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3.当响应单位出现不平衡报价时,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1.1评审小组依据上表中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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