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锦溪供销合作社锦溪镇供销社窑后头19号屋面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锦溪镇供销社窑后头19号屋面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山市玉山镇乐山路6号裕大科技园4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KD2024-CS-015
项目名称:锦溪镇供销社窑后头19号屋面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41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溪镇供销社窑后头19号屋面修缮工程,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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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预审文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资料);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2024年8月),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1.5如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1.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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