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运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运营服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1-CG-240813720 SXZB-2407188311JNF1883 /01 ) ,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第18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王家岭公司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均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为确保数据准确性,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NH 3 -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第4.1条:“运行单位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 和实验室环境;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 /考核等活动”的规定,当前王家岭公司不具备运维条件,同时也为避免自主运营产生的造假嫌疑,保障数据真实可靠,指导规范矿井水处理站达标运行。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运营服务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开展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企业矿井水处理站或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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