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1-CG-240813717 SXZB-2407188011JNF1880 /01 ) ,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第20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王家岭煤矿 2024年计划共16项研发项目,其中15项为新增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1项为2023年结转项目。矿井研发项目开展工作均需与科研院校合作,对于项目费用归类入统工作缺乏相应专业人员,同时在研发项目开展过程中需人、财、物及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为加快推进2024年研发项目开展进度,完善研发项目推进体系,现计划委托单位开展2024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完成 2024年研发费用的资料归纳整理,并出具相应的总结报告;根据王家岭公司实际项目情况建立相应的辅助台账;项目研发资料归档,依据王家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重新修订《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组建科技创新小组;优化现有科技创新工作方式;完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料准备及认定工作。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符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2、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 高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证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三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研发项目费用归集或研发项目财务技术服务或研发项目加计扣除方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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