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太金线道路工程(南明段一期)施工1标项目商砼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贵州
-贵阳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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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太金线道路工程(南明段一期)施工1标项目商砼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115)
-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 贵阳市太金线道路工程(南明段一期)施工1标 项目,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工务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
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湖雍线K10+700~K12+200水淹道床整治项目起点位于清镇市,南起于清镇站线路K10+470右侧临近既有线位置,东临百马大道,走向整体由
南向北、延既有线左右两侧分别设置,共计5条排水沟。水沟全长2.468km;其中包括5条排水沟、3条公路排水槽、1个混凝土框架涵水沟、路基临时
支护工程、给排水、接触网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贵阳市太金线道路工程(南明段一期)施工1标 项目商砼。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
件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 ST01(商砼)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
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 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或当地质量
检测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
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
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
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到2024年08月31日00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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