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376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7号);2024年01月25日取得华能集团投资批复(华能规函〔2024〕2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为强化基建管理团队力量,安全、高质量开展工程建设工作,现需招标采购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海门电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投标人进场之日起30个月,最终以工程建设进度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配置专业技术人员9人,包含:安全管理人员2人(其中1人起重专业);土建建筑专业人员2人;火力发电机组机务安装3人(锅炉、汽机、电气安装,焊接等相关专业);计划(技经)管理人员1人;物资催货催交管理人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取单项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根据各专业人月含税单价、人数和服务时长,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专业技术辅助性服务(业主工程师)业绩或1项火力发电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火力发电工程安全管理或土建管理或安装管理专业;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范围或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主体安装、建筑、施工监理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