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分局2024年鳌峰所过渡点空调、新风系统等暖通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委托, 对[350101]FJYS[CS]2024004、台江分局2024年鳌峰所过渡点空调、新风系统等暖通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台江分局2024年鳌峰所过渡点空调、新风系统等暖通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YS[CS]2024004
项目名称:台江分局2024年鳌峰所过渡点空调、新风系统等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采购包1(台江分局2024年鳌峰所过渡点空调、新风系统等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7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履约事项完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 投标(响应)时,可按如下要求提供1、供应商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有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供应商采用以上任一种两种方式提供的情况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如若供应商按第一种方式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否
节能产品: 是
环境标志产品: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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