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不锈钢钢管、镀锌钢板、耐候密封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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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不锈钢钢管、镀锌钢板、耐候密封胶采购采购编号:ZTDJW2024-107
1.采购条件
1.1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 工程款,不锈钢钢管、镀锌钢板、耐候密封胶
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公司批复意见电建物计划【2024】第183号文《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申请计划的批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
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项目部作为采购人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采购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境内,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不含), 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
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 393.322km(新建线路 152.478km,既有线路 240.844km),其中张家口市境内
线路长 133.701km、锡林郭勒盟境内长 259.621km(包含新建线路 18.777km)。
太锡铁路内蒙古段共设 10 座车站,其中包括 1 座新建站、9 座改建站,分别为太仆寺旗站(新建)、黑城子站、正蓝 旗站、阿都呼都格站、桑根达来北站、乌日
图站、白音库伦站、灰腾梁站、贝力克站、锡林浩特站;且在锡林浩特站设动车 存车场 1 处。房屋共计 129 栋,总建筑面积 62202 ㎡;其中站房 4 座、建筑面积 180
00 ㎡(含接建及改造),四电及生产生
活房屋 125 栋、建筑面积 44202 ㎡(四电房屋 54 栋 8850 ㎡) 。计划于 2026 年 6 月 8 日竣工。
2.2 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为不锈钢钢管、镀锌钢板、耐候密封胶,共划分为三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
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不锈钢钢管、镀锌钢板(一、二包件)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 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 生产 (供应) 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按需求计划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若生产商响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若经销商响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 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
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通过【CMA】、【CNAS】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响应物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
,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经销商投标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1.6 供货业绩: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良好,提供近三年供货的中标额 (或结算额) 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两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供货合同) 。
3.1.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
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耐候密封胶(三包件)
3.2.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 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 生产 (供应) 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按需求计划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若生产商响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若经销商响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 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
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瓷砖胶、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耐候密封胶提供通过【CMA】、【CNAS】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
的响应物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经销商投标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2.6 供货业绩: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良好,提供近三年供货的中标额 (或结算额) 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两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供货合同) 。
3.2.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
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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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908231724707902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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