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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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TSWKY-JZFW-202 4-01号
1.谈判条件
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文、《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文、《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
谈判采购管理规定》【2020】424号文、《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0】116号文、《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细则》【2021】320号、《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采购实施细则》【2023】99号文之规定,现开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服务内容
2.1服务内容:
2.1.1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过程中,乙方人员能够按照中铁水务的要求来到项目现场进行协同办公,有助于与中铁水务财务人员或技术人
员现场沟通协调;
2.1.2在对中铁水务财务和技术状况等与高新认定有关的事项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拟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2.1.3协助企业确定八大领域的具体科学归属,切实提高贵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指标
的分值,进行高新认定预评估;
2.1.4比对各种与高新有关的财务数据、统计数据的关联关系,对总体合理性做出评判,提前消化高新申报风险;
2.1.5协助贵公司梳理和界定研发人员;协助贵公司梳理研发费用,建立维护号研发辅助账;协助贵公司进行高新收入的识别和量化,切实提
高高新技术收入比例,依法归集高新技术收入;
2.1.6依据财务指标和技术研发,做出近三年研发费用和近一年高新技术收入量化方案,依法归集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出具符合高新要求的
专项审计报告;
2.1.7评估研发项目的外部证据如阶段性成果、查新、成果鉴定等,并提出解决优化方案;评估知识产权、标准、工法等对高新收入的承载力
,并提出进一步优化方案;
2.1.8主导组织高新申报资料,包括研发课题的选定、立项报告、RD表、PS表、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梳理、技术点挖掘和整合、研发项目
管理水平证明材料等;
2.1.9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的符合性分析、对接,做到亮点突出、总体合理、符合政策;
2.1.10形成整套的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注册、申报,达到高新申报要求。
2.1.11负责配合贵公司在取得高新证书前应对外部监管部门的检查、抽查工作,确保通过高新。
2.1.12负责高新认定过程中科技、财政、税务各部门关系渠道的疏通,确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2 所属单位: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3 采购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谈判服务的直接提供方,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服务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服务商注册资金要求均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按报名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财务报表(2023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项目的业绩(2021年以来)。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份数不少于3份。
3.5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服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
或取消投标状态;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查询截图。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或者隶属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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