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2025年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井口维修框架其他检验服务(其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井口维修框架其他检验服务(其它)(招标编号:NWZ240911-9037-0274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检验服务(其它)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其他检验服务(其它)
831.000
项
2
质检服务(阀门检验)
316.000
项
3
质检服务(井口装置和采油树检测)
211.000
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提供相关产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管件或压力管道阀门B级)且附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
(3)投标人须出具下列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报告:(1)625合金堆焊工艺的第三方国际权威机构(BV or LR or DNV或同等)评定证书或评定记录;(2)阀门耐火性能第三方(国际或国内)检验报告或评定证书;(3)堆焊层厚度(≥3mm)、堆焊层铁稀释率(Fe5≤5%)检测报告。
(4)提供齐全有效(开标日期为准)的API 6A认证证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往前推算六年内)至少1套HH级采气井口(压力等级70MPa或以上且现场服役满一年)国内高含硫气田(H2S体积含量2%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技术关键页、销售发票(销售发票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供应商发票”模块,经此验证通过方认可),以及2018年1月1日后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内容包括H2S体积含量、安装时间、使用后的状况、存在问题等,须注明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内容包据:为货物提供合适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证明,能够在接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指定现场,现场服务人员具有硫化氢、井控等有效证件。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以上描述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机加工(特殊扣除外)、组装不允许外协。(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完成通径为130 mm或以上、压力等级140MPa或以上平板阀的PR2或PR2F性能指标检测,提供近三年内按照标准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报告或设计确认证书。(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单位或取得中国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上使用CMA或CNAS标记;或国际权威机构(BV or LR or DNV或同等);或国家级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或检验)报告或设计确认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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