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杆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 (项目 名 称)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第三合同段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 招标人为 。 该项 目 杆件 材料 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第三合同段一期工程范围为梅山互通至柴桥枢纽, 起点位于梅山互通,桩号 K19+402 ,设置两条匝道连接梅山盐田大道,路线沿规划预留通道穿越梅山岛,设置斜拉桥跨越梅山湾后,沿春晓开发区的东侧边缘跨过沿海中线,设置昆亭枢纽连接象山湾疏港高速,路线向西北延伸,沿着大峙山的东侧坡脚布线,设置隧道穿越吴家村后山脊,设置桥梁跨越李家村后山凹,设置桥梁跨越将军山隧道左洞、路基跨越隧道右洞,通过隧道穿过昆亭岭,经镜险山东侧,设柴桥枢纽连接杭甬复线二期和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终点桩号 K30+200 ,路线全长约 10.8km 。包含一般互通 1 处,枢纽互通 1 处;匝道收费站 1 处。
本 次招标 的 杆件 ;采购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包。工作内容包括交货前的设备备货、运输、现场技术指导以及质保服务(交货前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防腐处理、包装、装车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服务)等。
计划交货时间: 202 4 年 8 月至 2 02 4 年 9 月 。
交货地点 范围 :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第三合同段 项目沿线 ,或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料场、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材料的生产、销售。
3.1.2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产品 / 材料 / 设备检测合格报告 ;代理商须具备授权销售的证明。
3.1.3 供货业绩要求: 近 36个月内(截止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月末),至 少有 3 项 类似材料的 供货业绩 ( 合同额不低于 200 万 )。
3.1.5 履约信用要求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 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 开具一般纳税人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 包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产品在本项目供货的唯一代理授权证书。(注: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即制造商、授权代理商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包提出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