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火电厂浓盐水和碱式污泥的资源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德州市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火电厂浓盐水和碱式污泥的资源化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378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火电厂浓盐水和碱式污泥的资源化研究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火电厂浓盐水和碱式污泥的资源化研究。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火电厂浓盐水和碱式污泥的资源化研究项目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针对火电厂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的最终副产物预处理碱式污泥和反渗透浓盐水进行理化特性分析,并对碱式污泥作为“脱硫剂”和反渗透浓盐水作为脱硫系统工艺补充水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探究碱式污泥和反渗透浓盐水中有机物、氯离子Cl-等组分对脱硫效率和石膏品质的影响机理,掌握资源化回用边界条件,开发回用技术路线,为碱式污泥和反渗透浓盐水实现在脱硫系统稳定、可靠地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本项目拟通过实验分析、技术路线开发、现场中试实验3个层次开展研究。具体内容如下:碱式污泥、反渗透浓盐水理化特性析研究;脱硫浆液“起泡”关键因素研究;探究关键因素对浆液“起泡”及脱硫石膏品质的影响机理;资源化应用技术路线的研究与开发。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水处理领域科技研发项目的实施或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