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秦皇岛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智能发电系统(ICS)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秦皇岛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智能发电系统(ICS)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8583,招标人为国电电力秦皇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2 ×350MW 高效超临界 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和 供热首站, 采用供热扩大化的新型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可替代原有 机组 并缓解秦皇岛市近远期的供热缺口及增长需求, 本项目计划 2025年 9 月投产 。
2.1.2招标范围: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两套单元机组DCS、一套两机公用及辅助车间DCS(含输煤系统)、一套智能发电系统(ICS)、一套仿真机及附属设备等,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详见供货要求)。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货物): 交货期为自合同生效 日起 3 个 月内 具备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方 通知 要求,按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在安装现场 车板 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工程主机分散控制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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