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安全环保处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安全环保处置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安全环保处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0813857 SXZB-2408194211JNF1942/01 ) , 已由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 以 小常煤业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2024)1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煤矸石规范化安全环保处置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规范化安全环保处置约1.9万吨煤矸石。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签订合同后1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同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受委托方相关资质及委托运输合同协议书);
3.3批复要求 :具有手续齐全的处置场地(提供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具有煤矸石处置能力(须取得土地整治项目或土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 ;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矸石处置或矸石整治或矸石覆土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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