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抵免所得税审核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研发费用抵免所得税审核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研发费用抵免所得税审核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2-CG-240813916 SXZB-2408197911JNF1979/01 ) , 已由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 马道头煤业公司专业会议纪要【 2024】166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费用, 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由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 ,这些税收政策法规提高了加计扣除比例,明确了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扩大了加计扣除费用范围,同时也加大了对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务稽查,目前如何把握好税收红利,避免税收风险,需聘请专业单位准确把握企业研发费,确定研发项目、收集研发资料、规范研发费用、审定研发金额、出具审核报告、完善备查文件。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5月31日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同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三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税务审核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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