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EA4市政综合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流态固化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起步区EA4市政综合 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流态固化土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 EA4(NA11-NB9)市政综合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组织本次 流态固化土 采购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流态固化土 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 与 招标 范围
2.1项目概况:
起步区 EA4(NA11-NB9)市政综合管网工程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起步区,西起NA11路,东至NB9路,桩号范围为EA4k16+154.707-k19+199.762,路线全长3.045km。主要包含综合管廊和管线,其中综合管廊西起NA11路,东至NA12路,桩号范围EA4k16+154.707-k18+014.707,路线全长1.86km,采用两舱断面(B×H=8.5米×4.5米),包括综合舱与电力舱。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工程,廊内给水、再生水、机电工程,直埋退水、输水、再生水管道工程及组合排管工程。其中DN500给水输水管道(球墨铸铁管)3.501公里、DN800再生水管道(球墨铸铁管)3.663公里、双排DN1000退水管道(球墨铸铁管)6.182公里以及通信组合排管1.463公里。
本项目合同额为 4.078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项目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 EA4(NA11-NB9) 市政综合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大王镇 G230国道西500米中交二公局起步区EA4项目部
2.2招标编号:EGJHXGS-WZ-2024-029
2.3招标内容:
流态固化土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流态固化土 | / | / | 立方米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 EA4(NA11-NB9) 市政 综合管网工程施工 项目 施工地点 | 23656 | 2024年9月 | DB13/T5821-2023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 |
合计 | 23656 | |||||||
招标人要求: | ||||||||
1、定价模式:固定单价。 | ||||||||
2.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招标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 ||||||||
3.税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4.履约担保(二选一) 4.1 履约担保金 4.1.1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4.1.2 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 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1.4 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 10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函 4.2.1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 5 %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4.2.2 因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被甲方兑付银行保函的,乙方应在 10日内向甲方另行提交相同金额银行保函。 | ||||||||
5.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90 天内支付 60%,待甲方收到计量款后,支付剩余的40%。具体支付情况视甲方计量情况决定,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 ||||||||
6.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 ||||||||
7、针对存在故意低价中标嫌疑,后期以各种理由申请调价时,必须直接清退出场。 |
流态固化土各材料配比用量( kg/m 3 )
材料名称 | 土(天然含水率 10.6%) | 土壤固化剂 | 水泥 | 水 |
用料量 | 1050 | 3.75 | 93.9 | 308.7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或 供应业绩的生产商 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 ,投标人应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 每小时平均生产 180立 方米, 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 DB13/T5821-2023 满足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