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2号电除尘器输灰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2号电除尘器输灰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8606,招标人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目前,陈家港电厂一期为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实际燃煤灰分 20%以上,实际燃烧煤种偏离设计煤种(8.12%),灰量明显增加,远远超出设备的输灰能力,故需对 2 号电除尘输灰系统进行改造。
里程碑进度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1 | 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 | |
2 | 设备、材料 准备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 | |
3 | 现场 施工 |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 | |
4 | 试验与调试 | 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日内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输灰系统改造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600MW及以上机组输灰系统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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