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站存车场消防设施补强工程
新疆
招标公告
盐湖站存车场消防设施补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Z2024-060
-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盐湖站存车场消防设施补强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及控股合资公司安全生产费资本化投入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单》(〔 2024 〕 27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新线盐湖站存车场。
建设规模: 盐湖站存车场消防设施补强工程:铺设消防管道 4570 米,新建消火栓井 87 座,阀门井 32 座,铺设排水管道 114 米,建化粪池 1 座,建排水井 3 座,设消防点 1 处;新建消防道路 1301 米;道路排洪涵 6 米,改移导流堤 250 米;新建消防泵房及看守房建筑面积 270 平方米;新敷设高压电缆 1.06 公里、低压电缆 2.36 公里,低压控制电缆 0.68 公里,配电所改造 1 座,箱式变电站 1 座,灯塔 1 座。设视频监控球机 20 台,室外网络音柱 6 套,并在看收房增设视频监控终端,视频分析服务器,硬盘录像机及广播管理主机各一套,敷设光缆 2.08 公里。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为盐湖站存车场消防设施补强工程(含已审核成立的设计文件、补充设计文件、相应的施工图审核会议纪要及答复等技术资料)的全部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标段划分为 1 个。
计划工期 : 9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 。
2.3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 年9月~2024年9月)承担过铁路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 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 3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铁路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且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具有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 3 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 4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3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或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与承担内容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业绩。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不合格或被认定为不良行为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执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局管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2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 “ 电子交易平台 ” 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帮助中心 - 下载中心 -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政务服务版)(含驱动)”下载安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工具软件使用说明,熟练使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随时咨询工具软件技术支持人员:电话 、 4009980000 。投标人最终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即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