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梅花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4-112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梅花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a1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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