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城区及农村分散式替代改造部分)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4]-00209号-1 -8
2 、 招标名称: 桦甸市 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城区及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部分)
3 、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采购需求:生物质炊事采暖灶台及配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6、质量标准:符合或高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34006-2020)且符合其它的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7、 本项目不允许兼 投 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安装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4)投标人具有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下同)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本项目征集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参与征集活动。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售价: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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