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装备安装分公司升级改造5台特种车发动机(第2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太原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装备安装分公司升级改造 5台特种车发动机(第2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202-CGN-240813993 、SXZB-2407 5582GZF137/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8-27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30 17:30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装备安装分公司升级改造 5台特种车发动机(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N-240813993 、SXZB-2407 5582GZF137/01),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装备安装分公司升级改造5台特种车发动机(第2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装备安装分公司升级改造5台特种车发动机(第2次采购):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050000 元 | 合格 | 60 天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2970000 元 | 合格 | 60 天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5) 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修正后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否决其响应文件;修正后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三)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四)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五)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响应函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响应函为准修正相关内容。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大同市雁云坤业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台数为 6台,与采购文件要求5台不符;单价为48.85万元,合计与总价也不符;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报价修正规定,评审小组以单价48.85万元,数量5台修正其最终报价为244.25万元,并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确认上述报价修正。
该供应商的澄清回复内容不符合响应文件报价修正情形,详见澄清函。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中 “其他否决响应文件情形”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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