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营销权益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数字化营销权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现对 数字化营销权益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数字化营销权益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YZX-ZB-HL-2024-00003。
3.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采购预算:23,968,000.00元。
6. 招标范围:数字化营销权益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价格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一年。
8. 质量标准:入选投标人应按照合我行活动兑付时限安排,按质、按量提供我行所需数字化营销权益,并保证符合我行选定的数字化营销权益的服务及规格等要求。
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微信和支付宝的服务商资质(提供合作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已接入建设银行总行权益中台。(提供承诺)
(3)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案例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建设银行总行类似项目合作经验,需要提供相关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具备建设银行一级分行类似项目合作经验,需要提供相关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
(6)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④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任何因建行使用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最终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9)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及系统截图)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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