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船舶分公司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三标段项目爆破挤淤施工工程履带吊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船舶分公司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三标段工程履带吊租赁,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履带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段需进行爆破挤淤和爆夯作业。其中爆破挤淤分为东护岸爆破挤淤和新增临时围堰爆破挤淤,东护岸爆破挤淤工程量约为 57 万方,新增临时围堰工程量约为 49 万方。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
2.2招标内容:100t履带吊1台
3.招标信息
3 . 1 招标编号: SGSSBZL-CBF G S - 2024-0 7
3 . 2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设备计划使用时间 | 使用地点 | 边界条件 | 备注 |
1 | 履带吊 | 100t | 1 | 2024.9-2025.4 | 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段施工现场 | 承租方提供燃油,出租方提供司操,承 租方不负责出租方任何人员的食宿。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4.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50万 。
4.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1.3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4.1.4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一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在90天内有效。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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