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8
单一来源公示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EMS法院专递是诉讼文书在电子送达无法完成送达任务的前提下,采取此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送达,是我院开展诉讼文书送达的补充手段。使用邮政EMS邮寄送达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邮政法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等明确要求,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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