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支吊架校核及调整、维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机组支吊架校核及调整、维修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目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机组支吊架校核及调整、维修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0813781 SXZB-2408191211JNF1912 /01 ) , 已由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以 余吾热电 公司会议纪要董事会 [2024]4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我公司 #1、2机组运行时间已超过9万小时,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中第4.1.13节“当管道已经运行了8万h后,即使未发现问题,也应计划安排次支吊架的全面检查”的要求。 为保证 #1、2机组管道 的 安全 稳定运行,需对 #1、2机组支吊架校核、调整及维修 ,特申请委托专业 支吊架校核及调整、维 修 单位对我公司 管道支吊架 进行 校核、调整及维修 。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检验类型:定期检验))。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8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热电厂管道和锅炉支吊架调整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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