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库房一般劳务项目公告
山西
-临汾市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 库房一般劳务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库房一般劳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36-CG-240813712 SXZB-2407187511JNF1875/01 ) , 已由 2024年综合生产经营计划(华胜财字(2024)19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华胜公司供应部材料管理中涉及大型、重型材料的装、卸、垛、运以及维持正常生产所需的木料加工、回收库回收物资的整理码放整形等相关工作。此类工作需要专业人员及专用设施、器具进行操作。工作人员需要有相关技术资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供应部现无此类相关技术人员和相关设施、器具。为确保安全生产,需委托具有作业经验、专业技术和服务的队伍完成服务工作。
2.2 采购范围: 加工华胜公司井下生产所需坑木、模板等;对回收出井的矿工钢棚、钢筋梯子梁、 W托盘、锚杆托盘、皮带架、电缆、托辊、皮带、125排水管、构木、坑木等物资进行分类、整理、码放。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集团公司库房标准化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8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搬运或加工劳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3. 4 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 代理人 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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