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系统税务信息化(电子发票)模块建设及维护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839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2-03
三、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标的名称: 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系统税务信息化(电子发票)模块建设及维护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为满足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运行开票单轨制的要求,响应国家关于电子发票的推广,更好地服务热用户,现需对我公司现有收费系统发票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新的收费系统税务信息化(电子发票)模块建设及维护覆盖了与现有收费系统对接设计、开发、集成到维护的全过程,旨在实现数字电子发票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与现有收费系统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开通全渠道开票业务,同时确保数字电子发票的开具、冲红、存储和管理符合税务法规和标准。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大唐保定供热公司使用的收费系统由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系统自上线以来,一直保持平稳运行。现因收费业务升级需要,需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对系统信息化(电子发票)模块建设及维护。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或紧急采购。本项目必须与现有的供热收费系统对接开发,实现数字电子发票的开具、冲红、存储和管理,确保符合相关税务法规和标准。因现有供热收费系统内数据量较大,私密性较强,为确保系统数据的延续性及系统的稳定性、一致性,需由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维护,符合上述规定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 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3层01-04室
九、公示期限: 2024-08-28至2024-09-04
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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