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红科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下红科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海际竞磋(货物)2024-140
项目名称: 下红科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6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提供相材料 ;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备案凭证或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所投的整车产品须是已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工信部公告网站截图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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