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檀圩镇)Ⅰ标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804001
项目名称:2024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檀圩镇)Ⅰ标
预算金额:496.6617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6617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檀圩镇)Ⅰ标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发出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0天(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 中小微/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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