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江汉油田机械产品质检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质检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6年江汉油田机械产品质检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质检服务(招标编号:NZZ240912-9037-027545) ,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质检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质检服务
7750.000
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行政许可使用标志)》。检验范围涵盖机械产品标的物。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设立常驻检测点,且每天至少有2名专业检测人员在需方库房或现场随时提供检测服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需要安排加班人员,接受检验检测任务后24小时内提交电子版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检验任务正常进行。提供法人代表签字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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