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代表处广州办公场所保洁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华南代表处广州办公场所保洁服务(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TKSZJG-2024-006-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就华南代表处广州办公场所保洁服务(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供应商向询价人提供1年的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2、保洁范围为:城际广场22层办公区域,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共计2197.0526平方米。需要保洁的地点为: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展厅等,不含公共卫生间、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具体面积参见附件:城际广场22层平面图.dwg 3、保洁内容为:对办公场所内各垃圾桶,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1次;约定的所有保洁区域,应做到全天候保洁,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场所、物件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油污和积水等;各会议室地面干净,桌椅、茶几、沙发等摆放整齐保持洁净,门窗、办公家具无污渍、无灰尘,水杯无茶垢、污渍;每月安排一次办公区域的全面清洁,包括且不限于空调出风口等日常未进行常态化清扫的区域。 4、保洁人员在保洁范围内服务过程中应服从询价人的管理和指挥,遵守询价人各项管理制度;询价人为保洁人员无偿提供用水、用电。 5、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人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应根据本物业的安保管理要求为保洁人员办理门禁或通行证件,按物业管理要求进行进出场报备及成品设施保护。 7、供应商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供应商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9、供应商保洁工作人员可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询价人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并能提供保洁服务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在最近三年内无刑事、经济犯罪或民事被诉情况。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并在“平台”完成注册的供应商。 4、不存在与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报价人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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