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00000093274中交二公局六公司通铜T2标机制砂、河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砂子 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 :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 T2标项目,标段起点K18+720位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和坳岭北面,路线隧道穿越太平岭,在石坳乡西部余源村K23+50.70设置石坳互通,合并设置石坳服务区,连接国道G353、石坳乡和重镇渣津镇及附近乡镇。路线连续跨越国道S510和修平高速S32,在K27+295.21设置修水西枢纽连接修平高速S32。路线经东港乡西部山区抬升进入杨梅山,终点桩号K31+080,位于杨梅山中部,路线全长12.360公里,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所经区域隶属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大桥镇、石坳乡、上衫乡、渣津镇和东港乡。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 360.18万m³,填方326.28万m³;互通立交2处(石坳互通、修水西枢纽);主线桥梁2338米/7座(其中大桥2240米/6座,中桥98米/1座);匝道及互通立交桥梁1156米/5座;中隧道640米/1座;涵洞及通道4051.2米/105道(其中盖板涵62道,圆管涵43道);界碑、隔离栅;绿化(边坡、互通式立体交叉区与环岛、取弃土场、隧道口);附属设施内的平整场地、地形营造、防护排水。本标段合同造价为7.793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工期42个月。
2 .2 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 T2标项目经理部 | 机制砂 | / | 吨 | 60000 | 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通铜 T2标项目1#场站、2#场站及施工现场 | 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JT/T819-2011《公路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TGJ/T241-2011《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QJTG/TF90-2013《公路工程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 Ⅱ类 |
2 | 河砂 | 中砂 | 吨 | 50000 | Ⅱ类 | ||||
招标人要求: 1、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 过磅 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采购单价为 固定单价 ,供应期间不予调整。 3、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4、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 16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照双方核对确认商品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 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结算后6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97%,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含税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90日内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5、提供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6、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以6个月为限)等方式支付的,票据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付 款时,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7、验收方式:以甲方现场过磅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含水率根据项目试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扣除。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8、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 生产商 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 经销商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砂子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正常生产能力,且能满足项目日常需求,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JT/T819-2011《公路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TGJ/T241-2011《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QJTG/TF90-2013《公路工程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 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
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