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物资公司、神延煤炭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神延煤炭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866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次审计为物资公司、神延煤炭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范围如下。
物资公司:
物资有限公司(国能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由原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原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成立,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物资采购管理的专业执行机构,履行物资与采购管理、服务、监督职责,公司总部位于北京,设12个部门、1个直属中心、25家专业化服务机构及区域公司,员工数量1607人。截至2023年12月,国能物资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5.3亿元,所有者权益41.18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166.27亿元,净利润10.14亿元。国能供应链公司合并资产总额64.71亿元,所有者权益19.39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84.55亿元,净利润2.67亿元。
物资公司创新建成集国能e购商城、非招标采购以及废旧物资处置、闲置物资调剂等业务为一体的国能e购网站,年成交额超千亿元。国能e购商城是专业化B2B电商平台,国能e购非招标采购平台年采购订单超15万单,商城在售商品50万条,年销售额260亿元。
本项目需要统筹物资公司拟对基层单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
本次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为2022年2月至审计进场日上一月末(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
神延煤炭:
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注册成立,由(41%)、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39%)、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7.5%)、陕西榆神能源开发建设公司(7%)、榆林市榆阳区能源投资公司(5.5%)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7.38974亿元。公司本部设9个业务部门,基层有西湾露天煤矿、服务保障中心两个单位,在册职工877人。截至2023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99.56亿元、所有者权益53.71亿元;营业收入68.85亿元、营业成本30.17亿元、净利润24.12亿元。
公司主要负责西湾露天煤矿及其配套地面生产系统的运营管理。西湾露天煤矿生产能力1300万吨/年。西湾露天煤矿于2013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5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5月正式投产。
本次经济责任审计期间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
经营管理审计期间为2023年9月至审计进场日上一月末(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
2.1.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1.3 项目实施地点:
物资公司:北京、沈阳、内蒙、河南、海南、武汉、广州、宁夏、济南、上海、西安、成都;
神延煤炭:陕西榆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同业绩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从事审计工作10年以上,提供工作简历,具有执业类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为企业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至少3份,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系本人负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至少提供合同及对应审计报告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范围;审计报告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审计发现问题(脱密处理)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均须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提供工作简历;项目经理中至少8人,每人须具有3个为企业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还须提供对应的取证单或人员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姓名)。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所列单位;
(2)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未承担过被审计单位的咨询、管理审计等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的业务,未被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在审计现场指导项目开展,统筹管理现场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质量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审计成果,并签署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2附件),投标人须下载承诺函,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3)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