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石化长岭片区内浮顶框架采购大型贮罐配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化长岭片区内浮顶框架采购大型贮罐配件(招标编号:NWZ240911-4807-02730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型贮罐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套
2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套
3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套
4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套
5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碳钢浮盘配套大补偿密封及二次密封业绩。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阐述其企业技术实力、产品制造和验收使用的标准及规范、加工制造能力、试验检测水平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列表提供2019年1月至今制造使用的钢制单盘式内浮顶(含全补偿气密性弹性密封)业绩3台(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复印件,其中至少2台罐容不小于5000m3),其中至少一台有业主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VOCs浓度检测报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焊接式钢制浮盘防静电防爆实验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焊接式钢制浮盘抗暴实验检测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滑动弹力板式弹性密封(亦称不锈钢弹片式全补偿密封)的气密性检测合格报告。
(4)所供浮盘为最大模块化制造。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内浮顶应在投用后20年运行平稳,不应出现倾盘、卡盘、沉盘及运行一个大修周期内的浮顶密封失效(判断失效标准根据 VOCS检测结果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允许值)。如内浮顶出现前述故障(含密封失效),供应商必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供应商对内浮顶提供终身技术维修指导服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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