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清洁凝液泵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清洁凝液泵招标公告
清洁凝液泵【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1273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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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洁凝液泵【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1273项目】(WZ20240905-2301-10149-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洁凝液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离心泵\BB2-315~465m3/h 200~250m 蒸汽凝液 80~175℃/0~2MPa/4~5m
1.00
台
包1-清洁凝液泵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已经证实应用的成熟机型。投标人要求提供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至少在两套额定流量≥350m3/h、扬程≥220m介质温度≥130℃ 介质为水的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机泵名称、机泵型号、介质、扬程、额定流量等)、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不清晰、有遮挡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泵厂应具备与合同电机相同的电压等级、功率负荷试验台等条件。
3.1.8 投标人应承诺:供货范国中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部分,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宁波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制造、监检等,并在随机资料中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提供的监检报告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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