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华能北方公司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3-320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苏计沙地)境内。
1. 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苏计沙地)境内,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投资建设,是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预备清单项目之一。本项目建设2000MW光伏治沙基地项目,建设3座220kV升压站,3座升压站各配置100MW/200MWh储能。本期一次建成,计划于2025年投产。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苏计沙地)境内。
2.3规模:2000MW。
2.4工期: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全容量投产,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一:75万千瓦光伏场区及配套的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桩基、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升压站、储能电站、综合楼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验收(含消防验收)、调试、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2)标段二:75万千瓦光伏场区及配套的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道路、桩基、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升压站、储能电站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验收(含消防验收)、调试、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3)标段三:50万千瓦光伏场区及配套的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道路、桩基、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升压站、储能电站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验收(含消防验收)、调试、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以报名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标段排序相同时,评标时在投标人综合排序的基础上,按照多个标段总价相对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价相对最低即该项目各标段合计总报价相对最低的组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份且每份项目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或EPC)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及每份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一份,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至少1份10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项目经理身份或本单位任命证明)。
备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