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度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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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1-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规模: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软件产品及实施服务,完成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的部署与实施,本项目系统采取集团公司PAAS云平台集中部署方式,同时满足新疆能源化工下属至少200个AGC控制单元的需求,下属发电主体作为用户远程登录的分级应用。
实现内部系统集成和外部数据交互(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等。系统终验后,提供1年的质保。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上线。
*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投标时至少10分钟视频(200M内,格式MP4)的方式讲解所属产品上述核心技术指标,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项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电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4-08-01-872-01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 以发电侧市场分析、电力现货市场日前及实时出清电价预测、交易策略制定为基础,结合气象数据、中长期交易、复盘分析等功能进行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覆盖新疆能源化工疆内管理200个AGC控制单元现货辅助决策支撑。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至少3个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09-06 00: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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