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采购 编号:202408-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市场竞争所得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本项目设1个标包,1个中标人。
2.2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及竞争所取得项目的自主采购需求)。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
2.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
2.5招标分类: 框架招标。
2.5标的清单:
本采购项目1个标的, 1 个标包。
2.6 框架协议有效期:
(1)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 两 年截止。
(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
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两 年截止。
-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 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 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 ,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 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 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 延 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中标人支付,标准详见附件7。
(九)公开内容: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技术文件、合同、资格条件、评标办法、推荐原则、中标结果等信息可对外公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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