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LNG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4-08-30
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7时 26分 03秒
一、谈判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防城港LNG日常检维修工作及氮气置换封存期间需要使用到各类工程车辆,有必要采购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及时有效的进行调配,用以完成防城港LNG接收站内设备设施吊装、转运,土方施工、登高作业等工作。
2.2 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标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1项工程车辆租赁业绩,包括合同、协议、委托等形式均可。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资不抵债,提供承诺函。 (4)信誉要求:①竞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②竞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③竞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④竞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取消投标资格并未列入国家管网集团黑名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17时30分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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