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广东)炼化中科炼化东兴分部设备更新低压变频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科(广东)炼化中科炼化东兴分部设备更新低压变频器(招标编号:NWZ240911-2959-027925) , 招标人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科炼化东兴分部设备更新低压变频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变频器\合资 90kW 380V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10.000
台
2
变频器\合资 55kW 380V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8.000
台
3
变频器\合资 45kW 380V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7.000
台
4
变频器\合资 132kW 380V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6.000
台
5
变频器\合资 75kW 400V 有输出电抗器
3.000
只
6
变频器\合资 110kW 380V 有输出电抗器
3.000
台
7
变频器\合资 37kW 380V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2.000
台
8
变频器\合资 200kW 380V 有输出电抗器
1.000
台
9
变频器\合资 160kW 380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1.000
只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2021.1.1至2023.12.31)在国内大于3家单位使用业绩,且总业绩数量大于50套产品,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此发票不是复印件,而仅是需要经过“供应商发票”功能校验过(见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
(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生产商的承诺函。
(3)技术规格书中带“★”为不可偏离项,有 1 项偏离即否决;带“▲”条款为重要条款,重要条款不符合项数大于或等于3 项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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