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集中招标(湖北公司国家电投天门多祥70MW渔光互补项目低碳光伏电池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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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天门多祥70MW渔光互补项目N型TOPCon182电池片95.583540MWp双面光伏组件的设计、制造、试验、抽检、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税费、保险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工作。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运保费、产品质量、税费等。
2.2 交货期:2024年10月15前交货20MW;2024年11月30前交货40MW;2024年12月30前交货35.58354MW。
标段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电池尺寸要求(mm) | 功率要求(Wp) | 采购容量(MWp) | 信息服务费 |
1 | DNYZC-2024-08-01-1077-01 | 湖北公司国家电投天门多祥70MW渔光互补项目低碳光伏电池组件设备采购 | 182 | 双面双玻580Wp及以上 | 95.58354 | 1000 |
注:1.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0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检测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商;
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须有同型产品的PCCC、CGC或CQC认证;
3)投标人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组件设备供应商名录(2024年版)内企业,或为国家电投所属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集中招标(湖北公司国家电投天门多祥70MW渔光互补项目低碳光伏电池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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