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588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山东省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1个标段,为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项目,包括公司5、6号机组生产区域设备、厂房的卫生清理,采用包工方式,不含材料费。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总工期27个月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CHDTDZ001/23-QT-158801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项目 | 200 元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生产现场卫生保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卫生保洁服务类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必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全额结算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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