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泡沫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泡沫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询价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 泡沫混凝土 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240097),现将有关询价采购事项告知如下:
1.1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境内,道路全长约4.332km,其中隧道长2.2km,明线段路基长2.12km,路基土石方11.12万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7859万平方米(不含隧道段);为水电场外连通公路,采用水电专用III级公路标准。
1.1.2采购数量:
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部自筹。
1.2.2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在供方将合同材料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进行浇筑,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向供方支付本月结算款的70%,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剩余结算款的2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返还。
1.2.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支票、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 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
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泡沫混凝土综合交货单价=除税单价*(1+税率);
1.3.2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装卸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技术文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中间仓储费、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监造或检测条件发生费用、合理利润、税金等材料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浇筑并经验收合格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综合交货单价在整个合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3综合交货单价为含税价,供方提供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按最新税率计算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
1.3.4报价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泡沫混凝土实际交货项目路况、运输条件、运距情况,本次投标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
1.3.5交货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询价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1.3.6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1.4报价资格要求
1.4.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报价人必须是生产厂家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和销售泡沫混凝土的合法经营资质, 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 。
(2)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询价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
(3)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5技术质量要求
1.5.1泡沫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泡沫混凝土》(JG/T 266-2011)标准,及《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CJJ/T177-2012)的有关规定。
1.5.2泡沫混凝土泡沫剂符合《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 2199-2013)标准。
1.5.3水泥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标准。
1.5.4泡沫混凝土具体技术要求:
(1)泡沫混凝土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抗压强度≥0.8Mpa;容重600kg/m3;吸水率≤15;干燥收缩≤0.5mm/m;导热系数≤0.087W(m.k)。
(2)大面积泡沫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用2米直尺检整空隙不应大于5mm,并且每米不得多于两处,并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3)泡沫混凝土从表面至底部不许有贯通性裂纹,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凹坑和凸起。
(4)现场施工时,需方将按相关标准进行送样检测,若因检验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全权负责,当双方对检验结果存在争议时,将样本送至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复检,若检验合格,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供方组织人员将货物清理出厂不得使用,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6.1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否则询价人有权拒绝验收。
1.6.2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6.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询价人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询价人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询价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1.6.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询价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询价人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1.6.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6.6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供方应在接到询价人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7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2024年9月5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 )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8报价文件的递交
1.8.1报价人需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 )完成网上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价机构及询价人不予受理。
1.8.2上述时间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
1.8.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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