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港航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分公司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六工区项目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分公司承接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六工区项目部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根据施工需要(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8001-240005)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下列设备采购,本次采购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16:00时,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16:00时,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一次性报价文件。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注:该设备使用寿命30年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询比价,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需写明规格、单价、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应包含一体化泵站的出场价格、二次深化设计费、设备及配件所需的试验费和检测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为设备检修、拆卸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费用、现场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费用)、售后费、利润、税金(13%增值税)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一体化泵站基础土建由买方建设)。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并不受市场成本或政策性上调等因素影响。
1.2 根据现场设备安装运行需要,报价中应列明并包含买方未提及的其他必要的元器件、附件等随机备品件,及为设备检修,拆卸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报价清单。
1.3 成交签订合同后,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因素,致使询价设备取消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买方不因此而产生违约。
1.4 设备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协助买方与设计单位完成图纸二次深化设计,经设计及买方最终确认后,方可组织生产。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导致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调整,由此带来的费用变动由买方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未发生变动将按照询价时的设备型号及成交价签订合同。
2、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中国电建航公司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六工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买方进行下单,经买方下单后30日内交货。
4、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买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供方支付设备款。
4.2 本次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不设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照买方要求将所需设备运至买方地点,进场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交货清单,设备安装图纸、整体及零配件合格证书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成交供应商向买方开局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设备结算总额的70%货款,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买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设备结算金额的27%货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从安装完成、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 报价人必须为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型产品试验报告。应具备本次询价采购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能力。
5.2 报价人需提供3年内市政工程等项目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不得少于3个。(列举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5.3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5.4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报价
5.5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平台(/)向 中国电建港航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分公司 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进行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未能申报成功,由报价人承担全部后果。
5.6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价单位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报价。报价单位提供各类资格文件不得造假,如出现造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5.7 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询价人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合理报价。若报价人以低价获取成交资格,但无法按照询价人要求进行供货及签订合同或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询价人有权追求其各项违约责任,并将该供应商列入平台黑名单。若报价人放弃中标则。
二、技术要求:
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及服务要求
四、检验和索赔
在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在设备安装及使用期间,如有质量、规格与询价人要求不符,买方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出现的设备及配件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索赔损失。若成交供应商收到索赔要求后3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成交供应商已接受上述索赔。
五、迟交罚款
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同意在成交供应商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天收设备总价的2%。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设备总价的20%。如成交供应商延期交货超过规定的15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成交供应商应不延迟的按上述要求向买方支付罚款。
六、产品安全保证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是成熟、可靠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产品的使用和维护应安全舒适,确保人员的居住和使用健康安全。供应商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它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2、成交供应商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及配套设施是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且本着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提供产品,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工艺、设备,不使用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
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备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使用和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使用说明中说明本产品在安装、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七、其他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版、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按买方要求提供付款所需发票、收据、货物清单等。
3、按买方要求提供为执行该合同所需的其他资料。
4、后附卖方报价文件模板。
八、询价文件附件
附件1、技术及服务要求
附件2、初步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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