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人民政府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大桥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人民政府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大桥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1 15:39:38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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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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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郧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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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大桥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3212024060002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4-2024-00709
3、项目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大桥村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05.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05.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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