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阅山湖E组团一期五标段+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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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公司阅山湖E组团项目经理部
保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HGJ-E5-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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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阅山湖E组团项目经理部保温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
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阅山湖E组团五标段工程,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41700.99㎡,建筑规模为1栋1层垃圾收集点、6栋32层
高层住宅、车库及附属商业。合同开工日期:2023年4月15日 合同工期:540日历天;合同总价款:30314万元
。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区域为中铁阅山湖E组团一期五标段保温工程。完成本工程墙体及天棚保温工程的施工,包
括保温材料进场复试,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基层清理、配置保温浆料并分层抹面找平,抹抗裂砂浆,铺设网
格布、找平、收口,配合承包人验收等操作过程;样板施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大面施工,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量;乙方负责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资料编制,配合分部验收;顶棚保温抗裂砂浆应下返部分;现场集中
拌料,落地灰浆及时清理;保温墙面质量缺陷修补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属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的二次
倒运、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及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的必要措施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最高招标限价为3075843.60元,
其中:增值税为:253968.74元,税率为:9%。
超过最高限投标价按废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
全真实,具有与招标分包工程同类的施工业绩,可参与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
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5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4个),A
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3个),B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2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劳务
(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5)其他要求: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中,不得参与投标;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上访、恶意讨薪等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照上述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如不
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下发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需要提供资料:分包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三年类似
项目情况表、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
息、授权委托书、企业信誉证明等。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照上述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如不
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下发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需要提供资料:分包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三年类似
项目情况表、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
息、授权委托书、企业信誉证明等。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人。 -
投标人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1、坚持平等竞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优中选优的原则。
2、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对报价、施组等指标合理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30分,投标报价70
分。
3、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分标段招标的按标段进行评标,评标按标段一、二、三……同时进行,评标、定标依据上述条款执行,投
标单位所有标段必须兼投,但不能兼中。
5、分标段招标的项目,不同标段中施工难易程度相当的同一单项,投标报价应保持一致。
6、分标段招标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中标标的额最大的标段。
7、同一工程(或同一项目部管辖范围)的同一分包内容,因工程体量较大,存在划分两个标段或以上进行分
包招标的,为保持不同标段同一施工项清单单价一致,做如下约定:最终签订合同清单单价=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各项单价×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为所有标段内排名第一(本着兼投不兼中的原则,若按序评标存在同一投标单
位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名的情况,那该单位选取费用较高的标段的第一名,放弃其它标段第一的排
序)的报价下浮率内最低下浮率。
二、评分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一致时,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
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1±15%)范围内,执行
项目制定限价的,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 %(注:80%/(1+(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司
审核的最高头投标限价)/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2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
分加1分。
三、废标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书。
1、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备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未同时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包括改动地方的小签等。
4、投标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一律废标。
5、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离。
7、恶意降低报价,与实际投入相背离的。
8、开标时未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不能确定其法人或法定代理人身
份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包括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未达到,近三年
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存在合同履约问题,发生合同纠纷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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