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D—2024—025
项目名称: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推广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推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推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负责人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本公司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作为留存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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