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规划总院零碳园区新型能源系统优化配置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规划总院零碳园区新型能源系统优化配置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零碳园区新型能源系统优化配置研究项目(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通过调研零碳园区典型案例及标准,深入研究零碳园区新型能源系统的配置理论,推动零碳园区新型能源系统与建筑节能间的协调与平衡,为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探索适用性强、降碳潜力大、推广可行性优的实施路径,为零碳园区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及指导依据。
2.2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
2.3项目建设规模: /
2.4项目建设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零碳园区体系、标准及案例调研;零碳园区被动式节能路径及控制指标;零碳园区能源系统优化配置理论。
2.6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一个标段
2.7其他补充(如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满足下述要求。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一年以上;
( 2)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大法律纠纷等状态;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财务要求:
(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以来至少两项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
( 1)不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情形。
( 2)不存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3)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 4)投标人因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等行为,被我集团列为不诚信供应商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我集团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3.1.5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2)投标人有过更名经历的,若提供的合同、型式试验报告等证明是更名之前的材料,评标委员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名称变更情况,查询属实的按合格处理。
( 3)投标人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且原公司不再从事已转移的业务,被转移业务的公司可承继原公司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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