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力设计院会务服务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采。
二、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
1.根据采购人要求,应答人负责联系专项工作场地或按采购人指定场地进行专项工作期间的保障服务工作,落实场地、住宿、餐饮、交通等标准,承担相应的费用。
2.根据采购人要求,应答人制订专项工作开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置、场地指南、礼仪及接待服务、住宿安排、用餐安排、车辆安排、接送机(车)、保密资料回收、会务用品服务等。
3.根据采购人要求,应答人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人专项工作期间相关各项保障服务。
4.服务地点:全国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3.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应答人应至少具有2个会务服务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
(2)应答人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3.4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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